继承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人们在继承了自己父母或是其他亲戚的遗产后,除了多了一大笔可支配财产外,还会很好奇所继承的财产是不是属于自己的私人财产,那么继承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接下来就由诉宁网小编为大家进行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继承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视情况而定。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如夫妻一方或双方所继承的其去世父母的遗产,又如结婚时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与人在赠与合同中确定某项财产只赠给夫或妻一方,这种情况下,法律应当尊重被继承人和赠与人的意愿,夫妻一方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与物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2、所谓婚后所得的财产,是指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 3、夫妻共同财产与个人财产的关系。对于某些婚后所得的财产,夫妻一方主张应为其个人财产的,须承担证明责任。如果不能证明应归其个人所有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对于无法确定到底为一方的婚前财产还 义乌侦探是婚后所得的财产,也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三、哪些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除《继承法》第三条规定的范围以内的遗产可依法继承外,下列遗产不能继承: 1、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不能继承。如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 2、与公民的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这种债权债务是以特定人的行为为客体,与债务人、债权人的人身有密切的联系,这种债权债务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3、国有资源使用权。如采矿权、狩猎权、渔业权、水资源使用权、海洋、空间等使用权。 4、承包经营权。《继承法》第四条规定,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5、宅基地使用权。公民使用的宅基地,只能与房屋所有权一同转移,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只能在继承房屋所有权时,取得宅基地的使用权。 6、继承人生前已赠予子女或他人的财产和产权已经发生转移的财产,不属遗产范围。 7、抚恤金、补助费不能作为遗产继承。遗产只是被继承人生前的私有财产,公民因工伤、交通或其他意外事故而死亡时,有关单位给予依靠死者生前抚养、赡养的家属一定金额的抚恤金、生活补助费,这是国家和组织对死者家属生活上的资助和关怀,属于死者家属,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8、自留地、自留山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土地、荒山、鱼塘、菜园和小企业等承包经营权不属遗产范围,不能继承。因土地得的收益是死者所有,可以继承。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也不得继承。它的使用权可以随房屋的继承而转移。 9、虚拟遗产不可继承。 以上就是由诉宁网小编整理收集的关于继承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信息,由上可知,一般继承的财产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但遗嘱中明确赠与一人时除外。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的,欢迎咨询诉宁网的 义乌私家调查律师,他们会给您专业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