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可以要求把房子判给孩子吗
离婚时能否请求将房屋判给子女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离婚案件中,法院原则上不会把房产判决给孩子。这是因为,未成年子女并非夫妻共同财产的合法所有权者,他们不应享有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割的权利。而夫妻之间对于各自分有的财产则具有相应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然而,如果夫妻在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了关于将其共有房产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可以要男方工资的一半吗
所谓离婚实际即是指分割另一方的工资收入。工资作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取的财物,依法应被认定为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因此,在解除婚姻关系之际,关于此类共同财产的分割亦应依法进行。
然而,有必要明确的是,可进行分割的仅限于婚后所获得的工资收入,而婚前的工资则仍然应当视为个人财产。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离婚可以要精神损失费吗
在特定的法律前提下,当夫妻面临离婚问题时,其中一方可向法庭申请要求支付精神损失费。例如,若有配偶存在重婚、与第三者同居、实施严重家庭暴力行为、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失行为,给无辜配偶带来极度精神创伤和伤害的话,那么无过错配偶即可拥有提出精神损害赔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在离婚案件中,法院通常不会直接将房屋判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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